富邦亞洲科技基金、富邦全球精選基金97/5/28合併至「富邦大中華成長基金」
2008/06/02 10:47:00


公告事項:

一、本基金合併案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七年五月二日金管證四字第0970018747號函核准在案。

二、存續基金名稱:富邦大中華成長基金

基金經理人:徐翊達

投資策略:富邦大中華成長基金的投資策略為選擇聚焦大中華成長商機,精選全球受惠標的為投資主軸,佈局橫跨歐、美、亞及大洋洲,透過全球化跨國家別的質量化篩選出最有價值的投資標的;此外,投資區域及類別廣泛,有助規避單一市場風險,進而建構一個核心持股和風險適中的投資組合。

三、消滅基金名稱:富邦亞洲科技基金、富邦全球精選基金

四、合併目的及預期效益:

(一)合併目的:

1.透過同屬投資海內外之開放式股票型基金之型態,提高單一基金之管理經濟規模,使基金之投資操作得以更加靈活,在研究或管理資源得以更加聚焦於存續之富邦大中華成長基金,以有效提高資產管理效益;而基金之相關費用亦可同步降低,減輕受益人之負擔,提升基金經營之效益,為投資謀求最大之投資利益。

2.當基金規模過小,受益人又出現經常性申購或贖回交易時,容易導致管理資產大幅波動,讓基金經理人無法有效進行資產配置及分散風險。

3.基金規模過小,較易導致受益人非理性之贖回,或是因資產價格面臨大幅度之下跌,易導致基金進行清算,造成證券交易市場之賣壓而影響市場之穩定性。

(二)預期效益:

1.富邦亞洲科技基金、富邦全球精選基金及富邦大中華成長基金皆屬投資海外內之開放式股票型基金,合併後,存續基金將因合併後管理資產之增加,使基金經理人可以做更適當之資產配置,有效提升基金操作之靈活度與彈性,且使原投資組合得以有效的分散風險,更能符合基金之投資目標。

2.基金之合併除因規模經濟效益外,亦可降低各項交易成本,並能節省部分消滅基金之各項費用,以減輕受益人之費用負擔。

3.降低經理公司營運成本,進而強化經理公司整體之競爭力。

五、合併基準日: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相關基金:富邦大中華成長基金(台幣)
•相關連結:徐翊達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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